
鄭州市第十六人民醫院,執行縣級醫院收費標準。我院目前已開通直補的有:登封市醫保、登封市居民低保五保優撫軍人、鄭州市醫保、登封市/鄭州市生育保險、河南省直職工醫保、河南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。
各類別醫保報銷政策簡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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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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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付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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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銷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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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支付限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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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封市職工醫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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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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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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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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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,超過部分進入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,年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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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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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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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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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休、榮殘軍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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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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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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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州市職工醫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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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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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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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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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,超過部分進入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,年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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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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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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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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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省職工醫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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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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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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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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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內在同級別醫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線450元,15天內因同一種病再次住院沒有起付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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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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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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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封(鄭州)市城鄉居民醫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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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<合理費用≤3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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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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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周歲以下(含14周歲)參保居民起付標準減半;年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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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<合理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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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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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類別生育報銷政策簡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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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銷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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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銷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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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支付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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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封市(鄭州市)職工生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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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劃生育報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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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周以下門診終止妊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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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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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住院總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據實結算,超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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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周以上住院終止妊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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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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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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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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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生育報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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順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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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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難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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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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剖宮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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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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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封市(鄭州市)城鄉居民生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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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生育報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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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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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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剖宮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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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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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及報銷比例
城鄉居民患大病花費高額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報銷后,還可以享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,自己負擔符合規定的住院費用超過1.5萬元以上按以下標準再給予報銷:
1.5萬元——5萬元(含5萬元)部分報銷50%;
5萬元——10萬元(含10萬元)部分報銷60%;
10萬元以上部分報銷70%;
一年最高可報銷到40萬元。
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起付線及報銷比例
困難群眾住院除享受基本醫療費、大病醫療費報銷,個人負擔符合規定的費用超過3000元的,還按以下規定報銷:
3000——5000元(含5000元)部分按30%報銷;
5000——10000元(含10000元)部分按40%報銷;
10000——15000元(含15000元)部分按50%報銷;
15000——50000元(含50000元)部分按80%報銷;
50000元以上部分按90%報銷,沒有封頂線。
登封市低保、五保、優撫軍人報銷比例
(1)低保報銷政策
農村低保按每人每年救助累計20000元,城鄉居民報銷后剩余部分救助比例為70%。即(住院總費用-自費費用-起付線-醫保已補償費用)*70%
(2)五保報銷政策
五保供養醫保救助封頂線20000元,分散供養住院報銷,城鄉居民醫保報銷后剩余部分按80%民政做二次救助(進入大病按70%報銷);集中供養城鄉居民醫保報后剩余部分按100%民政做二次救助。即分散供養患者報銷為:(住院總費用-醫保已補償費)*80%/70%;集中供養患者報銷為:(住院總費用-醫保已補償費)*100%
(3)優撫軍人報銷政策
七至十級殘疾軍人、烈士遺屬、因公犧牲軍人遺屬、病故軍人遺屬、在鄉復員軍人補助比例為50%,每人每年累計最高補助限額不超過8000元
帶病回鄉退伍軍人、參戰、參試退役人員補助比例為40%,每人每年累計最高補助限額不超過6000元。
具有低保身份的優撫對象,享受低保二次醫療救助的不再享受優撫醫療二次救助,沒有享受低保的可以享受優撫醫療二次救助。